1月19日上午,浙江省台州医院的医生取出了遗留在刘云芳肚子里的手术钳,这把因椒江人民医院医生的疏忽而遗留产妇肚里18年的手术钳,给刘云芳带来了18年的痛苦。(详见本报1月4日报道)。望着这把长达14厘米、高度腐蚀且已断裂的手术钳,刘云芳夫妇百感交集。
刘云芳的遭遇在社会上已引起了强烈反响。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打电话给台州市卫生局,要求尽快、妥善处理好这一事件,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。有关部门考虑到这起事件的时间跨度较长,加上找不到病历,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了解,认为待手术钳取出后,再对这一事件作出鉴定。
1月3日下午,椒江人民医院派救护车专程将刘云芳送往台州医院。住进台州医院后,这家医院多次组织专家会诊,并对其进行了必要的身体检查。因血糖过高,刘云芳做手术的时间推迟到1月19日。
与此同时,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管云德表示,他们将免费帮助刘云芳用法律手段进行索赔。
在椒江人民医院,手术钳一事成了广大干部、职工议论的焦点。医院党委书记王彩萍、副院长梁勇表示,“这把手术钳造成刘云芳18年的痛苦,这一责任,作为我们医院是必须承担的,是不可推卸的”。同时,梁勇还表明医院的另外两个态度:一是病人刘云芳在取钳治疗过程中的费用,全部由该医院承担;二是医院将这一医疗事故作为反面教材,在全院广大职工中开展大讨论,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。
据了解,椒江人民医院得知这一事故后,迅速、积极地对此事作了反应,召集病人家属及医院专家就这一事故进行赔偿协商和性质的认证。梁勇说:“出现这一医疗事故,应该说我们职工是非常痛心的。医院依据有关条款愿意赔偿7.5万元人民币。但与病人家属的期望值相差较大,当然,7.5万元确实不够,70万元也不够,18年的青春,18年的生活,就是700万元也不能补偿她的痛苦。因此,我觉得这个赔偿,应该有参照、有依据地进行处理。我个人觉得,应通过一个公正的途径解决这一医疗事故。”
这一医疗事故最终将如何解决?本报将继续关注。